评审流程
个人申报: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,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单位审核: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。
主管部门审核: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。
评委会评审: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通过专家评议、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。
公示: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确认:公示无异议后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,并颁发职称证书。
其他材料
评审表:如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》等,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。
诚信承诺材料:申报人及其单位审核人需签订诚信承诺书,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。
公示结果证明材料: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后,需提供公示结果证明。
免试、破格等特殊情况材料:办理破格、平级转评、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等申请的,需填写相应表格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评审委员会评审: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,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专业评审。专家会根据评审标准和要求,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、工作业绩、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,并进行打分或投票。部分地区或专业可能还会要求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,以进一步考察其专业能力。
时效性:一般来说,中级职称论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从发表当月算起,到评审结束,时间不超过十年。但如果发表在核心期刊,或者发表以后被核心数据库收录,有效期可以延长五年。如果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,并且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之前发表的期刊,论文有效期可以从转载日期算起。不过,具体时效要求还需参考当地的评审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