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材料
《广东省职称评审表》。
《( )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。
《证书、证明材料》,包括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聘书等证书、证明、佐证材料。
《业绩、成果材料》,包括获奖材料、科研成果及专利等证书、证明、佐证材料。
《学术成果材料》,包括任现职以来的论文、著作、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。
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(3000 字内)。
年度考核(聘任)结果。如法人单位未有组织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的,需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评价意见。
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,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、职业(执业)资格证或上岗证。
评审流程
个人申报: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,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单位审核: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。
主管部门审核: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。
评委会评审: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通过专家评议、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。
公示: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确认:公示无异议后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,并颁发职称证书。
基础证明材料
学历、学位证书:提供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2002 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,需通过学信网下载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2001 年及以前毕业的,可能需提供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认证书。
身份证明:如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)。
职称证书:已取得的初级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若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,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。
劳动合同或聘书: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、聘用花名册等;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近四年劳动合同复印件;非公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申报人员,提供劳动合同、养老保险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。
其他材料
评审表:如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》等,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。
诚信承诺材料:申报人及其单位审核人需签订诚信承诺书,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。
公示结果证明材料: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后,需提供公示结果证明。
免试、破格等特殊情况材料:办理破格、平级转评、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等申请的,需填写相应表格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