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审流程
个人申报: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,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单位审核: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。
主管部门审核: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。
评委会评审: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通过专家评议、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。
公示: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确认:公示无异议后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,并颁发职称证书。
单位审核推荐:
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,将参评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,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公示无异议后,单位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,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。
若申报人员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,审核单位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期限,逾期未补正的,视为本人放弃申报。
查重要求
论文查重率是衡量论文原创性的重要指标。一般来说,核心期刊论文查重率要求不超过 15%,省级期刊论文查重率不超过 25%。但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标准。
以上是中级职称评审论文的一般要求,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、行业、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申报人在准备论文时,应仔细阅读当地和本行业的评审文件,按照具体要求进行撰写和发表。
时效性:一般来说,中级职称论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从发表当月算起,到评审结束,时间不超过十年。但如果发表在核心期刊,或者发表以后被核心数据库收录,有效期可以延长五年。如果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,并且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之前发表的期刊,论文有效期可以从转载日期算起。不过,具体时效要求还需参考当地的评审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