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审流程
个人申报: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,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
单位审核: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。
主管部门审核: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。
评委会评审: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通过专家评议、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。
公示: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确认:公示无异议后,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,并颁发职称证书。
工作业绩材料
业绩成果证明: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、作品和成果资料、工程项目资料等复印件。科研成果需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;如为合作项目,需明确个人担负的数量、所处地位及作用,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。
论文论著:通常要求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省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。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、主办单位页、目录页、正文等,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。部分地区对论文查重率有要求,如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 15%,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 25%。
年度考核材料:一般需提供近四年或五年的《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复印件。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,由单位提供年度工作现实表现材料。
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: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主要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、材料是否齐全完整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等。审核通过的材料将提交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;有问题的材料会注明原因退回,限时更改后重新提交。
创新性: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能够提出新的观点、方法、技术或对现有问题有新的见解和解决方案。可以是在研究方法上的创新,也可以是在应用领域的拓展等。